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根据自治区政府要求,实行内部企业化改革,正式注册成立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同时也是自然资源部授权的呼和浩特矿产资源检测中心。
六十多年来,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岩矿测试、岩矿鉴定、水质分析、煤质分析、环境样品(土壤及农产品)检测分析、金银饰品珠宝检测、公路工程检测、地质勘查、岩土力学、矿山工程设计、矿业开发、选冶试验、矿产品综合评价及应用研究等多学科综合性地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人,其中:综合管理岗2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招聘专业如下:
(一) 会计学专业1名;
(二) 产品设计专业1名;
(三) 采矿工程专业1名;
(四) 选矿类专业2名;
(五) 应用物理学专业1名;
(六) 化学类专业2名;
(七) 珠宝鉴定专业2名;
(八) 电气类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身心健康,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三)应聘人员要求大专或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详见附件1);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参与应聘;
(五)年龄要求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其它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mr.com.cn/)、本公司官网(http://www.nmgkc.com/)查看公告。具体报名详情,请登录本公司官网(http://www.nmgkc.com/),并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同发送至邮箱:kys5685031@163.com。
要求:
(1)《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附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于2023年3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9:30。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6号,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3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需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招聘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6号,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管理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公布:2023年4月7日在公司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入职前另行通知。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终审。
(八)公示
在公司官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报到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由内蒙古地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5685031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5038
(工作时间:08:30-12:00 14:30-17:30)
附件: